关于发布《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新开办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用工管理水平,防范劳动用工风险,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和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现予以发布,供企业参考。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对《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进行补充细化,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布,并编印成册,作为开展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的资料,可在各涉企服务窗口摆放,在企业办理社保等业务时免费发放。同时采取上门服务、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指导服务力度,不断提高企业依法治企的自觉性,努力实现企业劳动用工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请市人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做好《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发放宣传工作,并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工作。
联系人: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赵金忠
联系电话:0311-86689139
附件:《石家庄市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