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教育、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国家安全、人民防空、气象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国家安全厅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川省气象局
2019年8月13日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