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但此类案件有别于普通民事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属劳动合同纠纷项下的四级案由,仍应适用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发布于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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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发布于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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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第七条规定,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对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跟帖评论环节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

发布于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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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三条至第九条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二条基础上,对2001年《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相关规定作了全面修改,改变了诉讼代理人自认和撤销自认的条件,增加了限制自认、共同诉讼人自认的规则,对于不适用自认的情形作出明确、具体的、更有操作性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有关自认规则的具体适用,应当以2019年《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为依据。

发布于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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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承租人违约的,除非出租人愿意使用该装修物件,否则不予赔偿;  3)双方都有违约,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双方各自过错承担;  4)双方都无违约,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担。

发布于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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