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医疗期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医疗期工资,法定医疗期满后,可以按事假处理。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

发布于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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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任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对处于患病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不能轻易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者组织煽动罢工,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应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定。

发布于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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