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疫情影响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但应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法律规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发布于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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